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博州政办发〔2012〕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县市、口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州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能力不足、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群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1﹞12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兵地)协调、干群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损失,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㈡ 工作目标。到2015年,自治州境内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以上,州内地震速报时间小于15分钟,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完成重要建(构)筑物的抗震防灾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县市、口岸城区建有应急避难场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0年,自治州基本具备防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县市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各类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公共设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积极引导农村民居建房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全面提升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预警机制、救灾保障机制完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完善,地震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显著提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