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列入普法教育计划,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意识。
2.开展为老法律服务。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把高龄、独居、空巢和失能老年人列为社会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加大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处理力度,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健全老年维权机制。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全面推进基层老年维权示范岗的建设,拓展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舆论和媒体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杜绝歧视、虐待老年人现象。
4.支持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活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开发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资源信息库,将老年人才的开发列入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加强老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20%。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老龄事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及时研究和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吸收民营资本和外资的参与,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作用,拓宽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渠道,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切实保障老年活动和老年教育经费,市、市(县)区、街道(镇)分别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5元、8元的标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按一定的比例用于老龄事业。
(三)加大老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老龄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和老龄意识。各新闻媒体切实办好老年报刊杂志和宣传栏目,努力建设好老龄宣传文化阵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社会团体,要加强对全社会的敬老道德教育,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实施《无锡市中小学生(幼儿园)敬老道德教育实施纲要》,组织编写敬老教材,开展敬老道德教育施教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阳节”、“敬老月”、“春节”等时机,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和表彰敬老先进典型,不断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营造关心、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深化老龄理论研究。涉老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针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理论、信息等方面的科学依据。充分发挥市老龄科学研究基地作用,逐步建立专业人员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的老龄科学研究队伍,提高老龄科研水平。
(五)强化机构职能作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部署老龄工作任务,定期通报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督促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认真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与任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根据老龄工作任务,落实人员编制,选派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老龄工作,建立一支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廉洁高效的老龄工作队伍。加强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督查评估。本《规划》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建立评估、监管、督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纳入目标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1.无锡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无锡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表
附件1:
无锡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指 标
| 2010年
| 2015年
|
养老
保障
|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5%
| 99%
|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6%
| 99%
|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
| 99.69%
| 100%
|
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不低于79%和58%
| 不低于80%和70%
|
养
老
服
务
| 养老床位总数
| 2.1万张
| 3.91万张
|
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 22张
| 34张
|
护理性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分别不低于)
| 40%
| 65%、55%、50%
|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 80%
| 90%以上
|
居家养老专业护理人员持证率
| 60%
| 80%以上
|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
| 32%
| 50%
|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有率
| 70%
| 100%
|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有率
| 25%
| 100%
|
老年教育
| 参加老年学校教育、远程教育和社区学习的人数占老年人总数
| 24.5%
| 30%
|
老年
文体
| 社区(村)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有率
| 98%
| 100%
|
社区(村)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
| 98%
| 100%
|
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
| 50%
| 60%
|
市、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老年体育组织覆盖率
| 70%
| 100%
|
老龄
工作
| 建立健全市、市(县)区、街道(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
--
| 100%
|
市、市县区、镇、社区(村)老年人协会覆盖率
| 90%
| 100%
|
老年活动、教育经费
| 市、市(县)区3元
| 市3元、市(县)区5元、街道(镇)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