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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严肃会议纪律是确保机关有效运行、政令畅通的最基本要求。各乡镇(管理区)、各部门单位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维护了机关良好形象,确保了机关运行效率,但也有少数单位不按会议要求参会,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会、与会人员迟到早退等现象。这些现象影响了政府布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不利于政府重要决策的部署和落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和干部外出请假报告纪律的通知》(丽政办发〔2012〕6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视频会议室会场纪律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12〕5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会议请假纪律

  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遇本地本部门工作安排上有冲突的,原则上应尽量调整,做到小会服从大会、下级服从上级;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才能请假或调整人员。上报名单后,不允许擅自更换参会人员,更不允许无故缺会。

  (一)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会前出具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书面报告,说明请假事由,报县府办主任审核批准。

  (二)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会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分管主任审核批准;若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必须会前出具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书面报告,说明请假事由,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

  各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参会人员要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会议实行签到入场的,参会人员应签到入场。会议如对着装、进场时间等有明确规定的,参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尤其是电视电话会议,参会人员务必打消“会议组织方难以察觉”的错误认识,高度重视会风会纪问题,确保按规定要求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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