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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将结扎速血管切割闭合系统技术转为本市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将结扎速血管切割闭合系统技术转为本市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沪卫医政〔2012〕059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监所、市医学会、市医院协会、市口腔医学会:

  结扎速血管切割闭合系统技术自2008年1月起,经我局批准同意后,已先后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等33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应用,在普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胸外科等多项手术中应用较广。近日,我局委托上海市医学会组织专家对该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了论证,结论为:结扎速血管切割闭合系统技术疗效确切、安全性较高,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能够在临床应用中确保其安全、有效。

  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和我局《关于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沪卫医政〔2009〕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将结扎速血管切割闭合系统技术转为本市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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