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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夏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夏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汛期学校防灾减灾工作预警通报》要求,结合5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夏季学校安全工作座谈会主要内容及精神,为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避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全面覆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局直属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网络短信平台、《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手段宣传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要求各学科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要利用班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综合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家长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预防小孩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二、注重预防,排除万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局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治工作,尤其要做好校内重点区域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通报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与气象、防汛、应急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在汛期来临之前落实好各项措施。原特区外等汛期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到“三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门研究汛期安全的工作会议,开展一次防汛主题安全教育,进行一次校舍及水电管网设施等防汛安全排查。

  三、强抓落实,力求实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针对我市自然灾害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各单位一把手是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因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到位、应急值守职责未落实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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