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和揭东县政府及揭阳潮汕机场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黑的”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营业站点候乘秩序引导管理,规范机场大巴发车、候乘排队、车辆进站停靠等行为;加强站点候乘秩序引导管理。
(二)市公安局会同机场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治安管理以及机场进、出站通道车辆停放的疏导和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机场区域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依法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车主和驾驶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市交警部门会同机场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安全监控。
(三)市工商局负责整治在揭阳潮汕机场内从事各种违反工商管理规定的非法中介活动及非法经营行为。
(四)揭东县政府及其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整治在揭阳潮汕机场内及进场路摆摊设点、沿路叫卖、强索强卖、流浪乞讨等行为。
(五)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在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各种流浪乞讨人员的疏导和救助工作。
(六)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负责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和标识标牌清理规范,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站内现场秩序维护管理,文明导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和揭东县政府及揭阳潮汕机场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揭阳潮汕机场区域及周边营运秩序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应为整治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
(二)成立工作专班。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细化目标措施,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各专班要分别派出精干力量常驻机场,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各责任单位参加的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下阶段综合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综合整治工作联络人,负责信息反馈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