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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揭阳市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水系、河段有所改善,饮用水水质保持良好,但部分饮用水源地上游仍存在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隐患,集中表现为榕江南河三洲拦河坝饮用水源上游仍存在大量分散式凉果生产作坊、各种无证照不法生产小企业、江河沿岸堆放垃圾、汇水支流污染等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大力消除饮用水源水质污染隐患,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结合当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改善全市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为目的,依据“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流域协调、分级负责,控源为先、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污染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全市居民用上放心水,喝上干净水。

  二、工作目标

  (一)水质目标。

  1、近期水质目标(2012年底前):河流型水质保持稳定,满足饮用水的水质要求,部分指标优于国家地表水 Ⅲ 类标准;水库型水质优于国家地表水 Ⅲ 类标准。

  2、远期目标(2015年底前):河流型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型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二)安全保障目标。

  2013年底前,我市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各汇入支流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全面取缔地表水Ⅱ类水质目标功能区域内违规设置的排污口,各支流、溪、河沿岸无垃圾堆放行为;水库型库区汇入河流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取缔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的排污口,陆域无垃圾堆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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