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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五)培训牵头单位应针对不同培训对象认真组织制定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培训人员规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选定、实施具体步骤、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培训激励政策的建议等内容),并按目标任务时间将培训计划和物价部门备案的培训收费标准一并报送至市城乡建委科教处审核(联系人:沈李智;联系电话:63862949;传真:63603771)。培训单位应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培训计划,并于开班前1周向市城乡建委科教处报送办班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从相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七)加强本次专项培训与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初期发证工作相结合。各培训班结束时,由培训牵头单位组织进行考试,试题从牵头单位的题库中抽取形成,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对成绩合格学员,核发《重庆市城乡建委建设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同时,成绩合格人员可直接向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平安卡”,“平安卡”申请发放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2年全市质量安全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培训学时

牵头单位

时间安排

一、全市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培训。

(一)全市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

贯彻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相关法规、政策、建筑质量安全发展新动向新技术、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常识、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案例分析等。

16学时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012年4月15前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4月底前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完成培训工作。

(二)全市各级建筑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管人员。

建筑质量法律法规、建筑质量发展新动向、建筑工程方面开展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新的技术规范、质量通病防治、新的质量验收资料、新的技术档案资料、质量意识教育和案例分析等。

16学时

市质监总站

1、2012年4月15前市质监总站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4月底前市质监总站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全市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安全常识、安全意识教育和案例分析等。

16学时

市安全总站

1、2012年4月15前市安全总站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4月底前市安全总站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质量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一)外地入渝施工企业登记备案人员。

学习外地入渝基本知识,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学习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技术和质量文化知识,有关建筑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知识。

24学时

市建管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建管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4月底前市建管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完成培训工作。

(二)市管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学习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技术和质量文化知识,有关建筑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知识。

24学时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012年4月15日前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4月底前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完成培训工作。

(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外地入渝施工企业登记备案人员和市管项目有关人员除外)

学习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学习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技术和质量文化知识,有关建筑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知识。

8学时

市质监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完成培训工作。

学习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建筑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知识。

8学时

市安全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安全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安全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完成培训工作。

(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市管项目和区县管项目质量管理人员除外)

质量方面主要是房屋建筑工程方面开展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新的技术规范、质量通病防治、新的质量验收资料、新的技术档案资料等培训内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面开展隧道新技术、边坡工程防护地方标准讲解、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重点、预应力工程地方标准讲解、桥梁伸缩缝渗水问题防治、非开挖技术在排水工程中的应用、道路窑井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资料的修改和整理要求等培训内容;

24学时

市质监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五)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市管项目和区县管项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除外)

安全方面主要是《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知识培训教材》、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安全查检标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案例分析等。

24学时

市安全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安全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安全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六)区县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质量方面主要是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新的技术规范、质量通病防治、新的质量验收资料、新的技术档案资料等培训内容;安全方面主要是《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知识培训教材》、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安全查检标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案例分析等。

24学时

区县城乡建委

1、2012年4月15日前区县城乡建委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区县城乡建委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工作,区县城乡建委完成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七)工程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含外地入渝监理单位从业人员)

学习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学习质量安全管理知识、质量安全技术和质量安全文化知识,有关建筑安全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知识。

24学时

市质监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八)质量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质量检测机构主要是对见证取样、主体结构等类别的专题培训;

16学时

市质监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九)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关键岗位和试验室检测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等。

16学时

市质监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质监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培训。

(一)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教材(第一版)》、《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16学时

市安全总站

1、2012年4月15日前市安全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安全总站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等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16学时

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1、2012年4月15日前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5月底前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和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含市管项目)。

《作业场操作指南》(中国--加拿大职业卫生与安全丛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一、二、三册)等、安全常识、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案例分析等。

16学时

区县城乡建委

1、2012年4月15日前区县城乡建委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计划;

2、2012年4月底前区县城乡建委会同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编制工作,区县城乡建委完成遴选师资工作;

3、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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