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江北嘴金融城3号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通知
(渝建〔2012〕194号)
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由重庆市江北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江北嘴金融城3号项目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关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达到了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和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要求。经公示,同意授予江北嘴金融城3号项目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金级),并将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