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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要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八)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将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九)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十)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媒体报道。重点报道各类学校、幼托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心。

  (十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省政府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会同教育等部门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抓好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于3月20日和9月20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报送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

整改期限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各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标准,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许可证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有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

  

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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