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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与治理,不断提升和规范全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42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制定了《青海省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青海省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促进我省旅游景区餐饮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区域责任监管的原则,联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餐饮服务接待单位、旅游沿线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特色餐饮街、窗口单位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实施量化分级。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题责任,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调味品、乳制品、禽畜肉类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禽畜肉类等食品及其制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单位使用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等流入餐饮消费环节;加大对乳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品行为;加大对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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