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提供适宜服务、适宜技术,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市卫生局负责)
12.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同时联系相关村开展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负责)
13.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捐助、捐建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完成549个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卫生室建设任务,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4.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15.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快推进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关注唐县、栾城2个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及方法,为下半年我市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做好准备。(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改办负责)
2.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在公立医院试点县,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县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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