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日报报业集团、政协贵阳市委员会、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关于举办贵州省首届高等学校美术类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的通知
(黔教体发〔2012〕20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美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人才培养的优势,展示高校美术教育成果,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搭建高校之间和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平台,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经研究,决定举办贵州省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毕业生优秀作品展。2012年举办首届展览,是“2012贵州青年艺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日报报业集团、政协贵阳市委员会、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共云岩区委、云岩区人民政府、贵州画院、贵州省青年美术家协会、贵阳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贵阳美术馆、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贵州省财经大学文化传媒学院、贵州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设计艺术系、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计系、贵阳学院美术系、凯里学院艺术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美术系、遵义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艺术系、铜仁学院美术系、安顺学院艺术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系、毕节学院美术学院。
四、展览名称
“黔灵毓秀·青春艺术”贵州省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毕业生优秀作品展。
五、作品征集
(一)征集作品对象:全省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2012届毕业生。
(二)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艺术设计类作品。
(三)作品规格及要求:1.8×1.8M(含装裱)以内,设计类作品需以平面性展板方式展出。交送的作品原件背面、照片背面和印刷格式电子文件光盘均须注明作者姓名、学历、作品题目、作品体裁。
(三)各院校在举办本校应届毕业生作品展的基础上,推选出优秀作品送组委会,参与评奖和展览。作品由各院校负责统一推选,要附作品清单,统一送件、退件。
各高校自行制作一块总体情况介绍展板(KT板喷绘:1米宽、2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