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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州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各有关单位要向先进学习,不合格单位要找出差距,制定措施,迎头赶上。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11年度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2. 2011年度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名单

  3. 2011年度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名单
  4.2009-2011年连续三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优秀单位

  ⒈博乐市人民政府        奖励20000元

  ⒉温泉县人民政府        奖励20000元

  ⒊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      奖励20000元

  ⒋自治州公安局         奖励10000元

  ⒌自治州农机局         奖励10000元

  ⒍自治州工商局         奖励10000元

  ⒎博州电业局          奖励10000元(自筹)

  ⒏中国石油新疆博州销售公司   奖励10000元(自筹)

  ⒐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   奖励10000元(自筹)

  ⒑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      奖励10000元(自筹)

  ⒒精河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奖励10000元(自筹)

  二、良好单位

  ⒈博州公安消防支队       奖励5000元

  ⒉自治州发改委         奖励5000元

  ⒊自治州经贸委         奖励5000元

  ⒋自治州教育局         奖励5000元

  ⒌自治州交通局         奖励5000元

  ⒍自治州卫生局         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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