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2012年05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0号)文件精神,切实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实施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总结近年来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就我市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和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用事业、城管执法、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政、商务、工商、质监、国资、银监、供电、人民银行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综合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办法;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职责是:管理运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收集、汇总、分析涉税信息;督导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负责信息比对和处理结果反馈工作;定期组织信息员培训和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税检查、考核以及对县(市、区)综合治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实施本地的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以单位、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税源监控网络,加强与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运行情况。
二、搭建信息平台,搞好税源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