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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教基〔2012〕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幼儿园:
  为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2〕16号)要求,现将《邯郸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05月29日

  邯郸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邯郸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科学保教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邯郸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赵浩军任组长,副局长赵小丁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冯金锁兼任。
  三、宣传活动主题
  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四、宣传时间
  集中宣传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五、宣传重点内容及分工
  (一)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河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邯郸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宣传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重要举措等。
  (二)学前教育机构:重点在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对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宣传。要组织教师学习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文件,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组织教师撰写学习笔记、心得、论文;举办家长开放日等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内容科学规范,确保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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