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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发改收费[2011]2303号)


省财政厅:

  《关于申请提高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青财函字[2011]6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由现行的每科52元调整为62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原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财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计收费[2004]17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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