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精神和《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我们制定了《云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云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桥头堡”建设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和《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省与全国一样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对技能劳动者产生了强劲的需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技能人才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养环境有了改善,一个高端带动、服务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已基本形成。一是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得到确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省委、政府于2003年起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人才强省战略规划,并从加快培养、完善评价、强化激励、做好保障、扩大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初步形成统一部署,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二是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逐步改善。制定出台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并将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兴滇人才奖”、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表彰范围,崇尚劳动、尊重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三是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得到加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初步建立,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院校资格认证等多元评价机制初步形成。四是高技能人才竞赛选拔机制逐步健全。各级各行业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蓬勃开展,已成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渠道。五是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加强。以“首席技师”、“首席工人”为代表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开始建立,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工艺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发挥。六是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26.5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2.54万人。截止201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2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4.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21%,初步形成了一支覆盖各行业、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