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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队员及技术后勤保障人员参加应急救援救护基础技能培训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队员及技术后勤保障人员参加应急救援救护基础技能培训的通知
(内卫应急字〔2012〕476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

  按照卫生部要求,自治区卫生厅依托厅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组建了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为了加强队伍防灾减灾、灾害救援、应急救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卫生厅决定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举办的应急救援救护基础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特点

  1.模拟灾害场景,主要包括地震救援现场、建筑物的高层救援现场、管道、巷道救援现场、交通事故救援现场、水灾救援现场、火灾救援现场、夜间搜救现场。

  2.培训课程引进国际标准,结合国内灾害救援经验,让学员在独特的灾害模拟场景中体验、学习和掌握应急救援救护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

  1.中国灾害风险概述;2.灾害现场安全评估和潜在危险识别;3.灾害现场伤员分类;4.灾害现场患者伤情评估和应急处理;5.野外生存基本知识;6.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7.模拟灾害场地演习;8.灾后心理减压辅导和公共卫生管理。

  三、培训时间

  2012年5月21日至25日,21日报到,25日离开。

  四、培训地点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稻香湖南路1号(百亭鱼乐园)。

  基地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10-82493535-8688,13701276726

  卫生厅应急办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471-6944685,15104715457

  五、有关要求

  1.培训人员交通、食宿、培训费由卫生厅统一负责。

  2.培训人员带好身份证、换洗衣物和4天个人卫生物品(毛巾、牙刷、牙膏、剃须、洗浴用品等)。培训课程含外宿营科目,请准备好应对特殊天气的保暖衣物,训练时统一穿戴救援服和个人防护用品(PPE),请选择透气、排汗的贴身衣物,不要佩带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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