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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及住宅电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必须充分认识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巨大危害以及住宅电梯合理配置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工作,加强住宅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把关。
  (二)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起重机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筑起重机械单位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在进行住宅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依靠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对电梯配置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从2012年4月起每月25日前按通知附件1、2、3如实填报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报送市安管总站(联系人:龙邦林 63672084;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cqaqzz@163.com)。各区县应于6月15日前将《重庆市在建住宅项目电梯配置情况调查表》及书面报告上报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联系人:邹家驹;电话:63625446;传真:63625446;电子邮箱:46615987@qq.com)。
  (四)其工作内容不仅应纳入专项整治工作中,还应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

  附件:1、重庆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重庆市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统计表
  3、重庆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4、重庆市在建住宅项目电梯配置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重庆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特种设备类型

排查治理隐患单位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排查

一般

隐患

其中:

已整改

整改率

排查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

其中: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其中:

排查重大隐患

其中:

已整改

整改率

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个)

(项)

(项)

(%)

(项)

(项)

(%)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 计

 

 

 

 

 

 

 

 

 

 

 

 

 

 

1.锅炉

 

 

 

 

 

 

 

 

 

 

 

 

 

 

其中:电站锅炉

 

 

 

 

 

 

 

 

 

 

 

 

 

 

2.压力容器

 

 

 

 

 

 

 

 

 

 

 

 

 

 

3.气瓶

 

 

 

 

 

 

 

 

 

 

 

 

 

 

4.压力管道

 

 

 

 

 

 

 

 

 

 

 

 

 

 

其中:长输管道

 

 

 

 

 

 

 

 

 

 

 

 

 

 

5.电梯

 

 

 

 

 

 

 

 

 

 

 

 

 

 

6.起重机械

 

 

 

 

 

 

 

 

 

 

 

 

 

 

其中:冶金行业的设备

 

 

 

 

 

 

 

 

 

 

 

 

 

 

7.大型游乐设施

 

 

 

 

 

 

 

 

 

 

 

 

 

 

其中:A类设备

 

 

 

 

 

 

 

 

 

 

 

 

 

 

8.客运索道

 

 

 

 

 

 

 

 

 

 

 

 

 

 

其中: 客运架空索道

 

 

 

 

 

 

 

 

 

 

 

 

 

 

9.场(厂)内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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