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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2〕539号 )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及2012年全国、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自治区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盟市卫生局要对应自治区方案,结合地区实际,制定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137所重点联系医院、自治区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和自治区护理学会制定的工作方案(计划)分别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

  联 系 人:宝 洁

  联系电话:0471-6957817(传真)

  电子信箱:yzc20072007@126.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及2012年全国、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自治区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结合自治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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