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生态城滨海大道用海区
为新增功能区。位于滦南县青龙河口-小清河口南部海域,面积177.96公顷。功能区地处粉砂淤泥质海岸,海域地貌为滩涂,海水环境质量符合二类水质标准;为曹妃甸生态城的海岸防护工程和重要景观通道。使用现状为养殖用海。
(二)功能区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三)调整后海域的主要开发利用方向
调整后小清河口-双龙河口海域主要开发利用方向定位为临港工业、港口航运和城市建设用海。重点保障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等建设用海需求。
五、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1. 围海造地区内围填海工程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统一规划、分布实施,根据建设需求逐步安排建设项目的围填海活动。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2. 加强围海造地区内围填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建设项目要严格遵从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要求,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围填海工程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
3.对渔业生产、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妥善处理好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补偿方案或补救措施。
4.区划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唐山海域)登记表修改方案
二级类
| 海洋功能区
| 地区
| 地理范围
| 面 积 (公顷)
| 使用现状
| 管理要求
|
代码
| 命名
| 代码
| 名称
|
7.3
| 围海造地区
| 7.3.10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及工业区建设填海区
| 滦南县、唐海县
| 双龙河口-青龙河口海域
| 19624.15
| 围海造地、养殖、盐田
| 围填海造地规模控制在3500公顷以内。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
7.3.z1
| 曹妃甸生态城建设填海区
| 滦南县
| 青龙河口-溯河口近岸海域
| 1050.00
|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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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海岸防护工程区
| 7.4.z1
| 曹妃甸东南海堤区
| 滦南县、唐海县
| 曹妃甸海域
| 82.46
| 养殖
|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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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其他工程用海区
| 7.5.z1
| 曹妃甸生态城滨海大道用海区
| 滦南县
| 青龙河口-小清河口南部海域
| 177.96
|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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