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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公布《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唐山海域)修改方案》的公告

  曹妃甸生态城滨海大道用海区
  为新增功能区。位于滦南县青龙河口-小清河口南部海域,面积177.96公顷。功能区地处粉砂淤泥质海岸,海域地貌为滩涂,海水环境质量符合二类水质标准;为曹妃甸生态城的海岸防护工程和重要景观通道。使用现状为养殖用海。
  (二)功能区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三)调整后海域的主要开发利用方向
  调整后小清河口-双龙河口海域主要开发利用方向定位为临港工业、港口航运和城市建设用海。重点保障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等建设用海需求。
  五、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1. 围海造地区内围填海工程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统一规划、分布实施,根据建设需求逐步安排建设项目的围填海活动。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2. 加强围海造地区内围填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建设项目要严格遵从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要求,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围填海工程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
  3.对渔业生产、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妥善处理好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补偿方案或补救措施。
  4.区划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唐山海域)登记表修改方案

二级类

海洋功能区

地区

地理范围

面 积 (公顷)

使用现状

管理要求

代码

命名

代码

名称

7.3

围海造地区

7.3.10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及工业区建设填海区

滦南县、唐海县

双龙河口-青龙河口海域

19624.15

围海造地、养殖、盐田

围填海造地规模控制在3500公顷以内。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7.3.z1

曹妃甸生态城建设填海区

滦南县

青龙河口-溯河口近岸海域

1050.00

养殖

7.4

海岸防护工程区

7.4.z1

曹妃甸东南海堤区

滦南县、唐海县

曹妃甸海域

82.46

养殖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未实施前,相关区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7.5

其他工程用海区

7.5.z1

曹妃甸生态城滨海大道用海区

滦南县

青龙河口-小清河口南部海域

177.96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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