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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吉林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2012年5月25日前,市、州残联将2011年度助学项目执行报告(应含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地区名称及资助人数、项目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及资助人数,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宣传、社会效益、经验及建议等)报省残联。2013-2016年每年1月20日前,市、州残联将上一年度助学项目执行报告报省残联。

  附: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
  年度:

姓名

 

身份

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监护人及电话

 

家庭地址

 

邮编

 

残疾类别

□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

残疾等级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4.四级

□5.未评定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其他(具体情况说明):

所在学前教育机构名称

 

入园时间

   年  月  日

教育训练效果

□显效   □有效    □无效

经费资助标准

        元/年

教育训练后走向

□继续留在学前教育机构 □普通小学 □特教学校 □其他

受助儿童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县或地级残联签字盖章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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