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2012年5月25日前,市、州残联将2011年度助学项目执行报告(应含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地区名称及资助人数、项目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及资助人数,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宣传、社会效益、经验及建议等)报省残联。2013-2016年每年1月20日前,市、州残联将上一年度助学项目执行报告报省残联。
附: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
年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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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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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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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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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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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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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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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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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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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
|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4.四级
□5.未评定
| 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其他(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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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前教育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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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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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训练效果
| □显效 □有效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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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资助标准
|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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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训练后走向
| □继续留在学前教育机构 □普通小学 □特教学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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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儿童家长签字
| 年 月 日
| 县或地级残联签字盖章
|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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