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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利申请、管理、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制度。(市科技局牵头)

  2.推进教育全面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到2015年,争取每县(区)建成1~2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市教育局牵头)

  巩固义务教育,重点做好城市新区、新建居民小区的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教育局、发改委牵头)

  在全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争百万人口以上的县都有两所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教育局牵头)

  加快建设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等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市教育局牵头)

  推进相思湖新区和五合高教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和完善邕江大学新校区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推进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广西南宁阳光特教学校等特殊教育项目建设。(市教育局牵头)

  发展民族教育,推进民族地区学校双语教学。(市教育局牵头)

  3.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建立面向东盟的国际性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机制,在食品、物流、造纸、精细化工、生物、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培育和建设新的人才小高地。(市人社局牵头)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注重基层人才的开发利用,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牵头)

  健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服务与培养模式,大力实施教育先行政策和各类人才培训工程。(市人社局牵头)

  (七)提升文化软实力

  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继续弘扬“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构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市文明办牵头)

  加强对新闻媒体、社会文化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全力塑造民族团结城市品牌,建设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城市。(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民委牵头)

  2.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品牌,打造世界民歌之城。继续举办“春天的旋律”跨国春节联欢晚会,促进与东盟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牵头)

  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积极发掘历史文化遗产,实施精品战略,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牵头)

  3.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文化新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动漫产业、文化艺术创作与经营业、演艺和影视剧生产、网络及户外视听新媒体影视制作业、社会艺术培训业、现代印刷业、出版发行业等产业。(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牵头)

  发展文化产权交易、文化延伸物质产品交易等,打造民歌艺术节产业链。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文化市场,促进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专题展;建设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国-东盟”文化品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牵头)

  4.提升文化传播水平

  加快新闻出版业发展,加强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促进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牵头)

  提高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数字化战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努力推进广播影视现代化进程。启动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每个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工程;建设南宁电台调频广播同频覆盖网,搭建市级应急广播基础平台;开展农村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作;实现全市每个县城改造或新建一座数字影院。(市广电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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