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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加快建设火电厂、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发电厂等一批发电项目,大力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市发改委牵头)

  大力发展农村绿色能源,完善城市和农村电网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市区与各县城的燃气管网供气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建立健全城市防洪排涝减灾体系,重点建设五象新区堤园路、邕宁防洪堤工程等一批防洪堤工程。加快沿江县城的防洪堤工程建设,统筹推进沿江重点乡镇的防洪堤建设。(市水利局、城乡建委牵头)

  继续实施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水利局牵头)

  抓好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和水系统修复工程,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抓好大石山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市水利局牵头)

  (四)加快城乡协调发展

  1.优化空间发展结构

  按照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的总体划分,抓紧研究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坚持“中心城市提升、副中心城市跨越、小城市和城镇多极并举、城镇轴线组团发展”的空间发展策略,推动形成“一中心、三副中心、若干片区中心”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打造南宁都市圈。(市规划局牵头)

  2.大力推进城镇化

  重点推进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及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外环东扩地区和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着重做好凤岭北片区城市分区功能的调整、完善,推进南宁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建设相思湖高等教育基地;加快建设空港新城。争取2015年末,建成区建设用地达到3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0万。(市规划局牵头)

  推动城市组团化发展。加快推进旧城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高起点规划邕江沿江改造开发。(市城乡建设委牵头)

  建立高位监督的协调指挥机制和集中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逐步构建集城市管理及其应急指挥、市民服务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市城管局牵头)

  加快建设中小城镇,推动武鸣、宾阳、横县县城建成中等城市,逐步承担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并发挥作用。加快将黎塘、六景、那桐等一批县域中心镇分别建设成为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交通型等各具特色的城镇。加强村镇规划并逐步实现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快推进江南区扬美古镇等一批小城镇试点建设项目。(市城乡建委、规划局牵头)

  3.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联动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制定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统筹办牵头)

  积极打造市中心区新的经济带,高标准规划建设邕江经济带;加快建设快速环道-环城高速经济带。(市规划局牵头)

  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扩散,加快建设两三个工业强县。(市发改委牵头)

  (五)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1.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积极落实污染物减排的“三大措施”,健全减排考核工作机制和减排督查机制,完善污染减排价税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污染治理工程,确保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实现。(市发改委牵头)

  加大重点流域、城市内河、内湖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市水城办牵头)

  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控制市区及各县城各类噪声,确保城镇区域及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加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市环保局牵头)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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