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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奋斗,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各项指标位居全区前列,具体目标如下:

  --群众体育工作有新发展。继续深入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构建惠及全体市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使市民的健康素质明显改善。

  --竞技体育工作有新突破。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增强竞技体育总体竞争能力,力争在自治区运动会、城运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确保我市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排在全区前列。

  --体育设施建设有新改善。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打造城镇“15分钟健康圈”,建设适应广大市民需要和符合当地特点的体育设施,改善农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条件。

  --体育产业发展有新跨越。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继续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努力创新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充满活力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体育对外交流有新成效。加强体育文化交流,积极承办国内外体育赛事,打造精品赛事品牌,把南宁打造成面向东盟的体育比赛中心、体育培训中心、体育文化交流中心,努力推进南宁与世界,尤其是与东盟各国的体育文化交流。

  --体育人才有新涌现。加强体育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引进复合型体育管理人才力度,着力提高体育队伍整体素质。

  四、“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不断提高群众体育普及程度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及《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农民、职工、妇女、老年人等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倡导乡镇、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类型多样、科学文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普及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知识。继续抓好元旦冬泳、端午节龙舟、气排球赛、解放日长跑等传统精品赛事。

  健全城乡基层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到2015年,力争全部县(区)建有体育总会,80%以上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40%以上的街道和2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依托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居委会、社区和行政村普遍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基层体育组织自主开展经常性和制度化的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建立城乡基层的,分行业、项目和人群的体育社会团体,全力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实体化。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群众体育骨干队伍素质。到2015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万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有明显增长。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建立市级、县(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和培训工作制度化。普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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