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到2015年:
  --市级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核与辐射能力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并力争逐步提升;县(区)环境监察、县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力争建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
  --力争建成各县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3.重点任务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机构建设和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环境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环境监管机构履行职责评估机制,强化市、县(区)、乡镇环境监管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人才引进,拓宽环保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渠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使环保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市、县(区)环境监察能力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并逐步提升。对市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加快建设县(区)一级在线监控平台,构建完善的市、县(区)两级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污染源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自动监控视频系统。
  (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市级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各县环境监测能力达到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继续扩大水、大气、噪声监测网络并不断提高其自动监测水平,同时逐步探索农村环境、辐射、生态、生物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升污染源监测能力,建立污染源监测在线比对核查管理系统。推进各县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启动南宁市环保监测大厦建设前期工作。
  (4)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应强化“科研为环境管理服务”宗旨意识,推进环境科研机构改革,完成环境科研和环评服务分离,坚持以科研为中心,以为环境管理服务为导向,不断增强环境科研机构的科学研究能力。到2015年底前,力争使市级环境科研机构科研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废水治理重点实验室初步建立,环保科研经费300万元/年得到保证。
  (5)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市级环境信息能力达到《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环信发[2010]87号)西部地区地级市有关标准要求并按东部地区标准逐步提升。强化“数字环保”建设,建设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与六县六城区环保局联网的南宁市环境业务专网、环境数据中心和环境档案管理系统。
  (6)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市级环境宣教能力达到《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国环发[2006]37号)西部地区地级市有关标准要求并按东部地区标准逐步提升。推进一批环境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7)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市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能力达到《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地级市标准要求。各县(区)环保机构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和一些基本仪器设备,满足县(区)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所需。
  (8)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应急硬件装备水平,根据南宁市危险源的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配置环境应急执法、监测基本仪器装备。加快推进环境应急软件建设,建立南宁市环境应急响应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系统。开发南宁市邕江河网水质污染扩散预测模型、环境空气污染扩散模型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模型。
  (9)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充分理顺各级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和体制,加快建立市、县(区)两级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积极推动环保科技为环境管理服务,着力提升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规划目标
  力争使环保科技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环保科研水平逐步提升,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以环境科技进步,推动环境管理创新。
  2.重点任务
  (1)深入开展环境基础调查
  结合“十二五”环保工作需要,深入开展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大王滩水库污染状况、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地下水污染状况、机动车尾气污染状况、臭氧和灰霾污染状况、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本底情况、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环境与健康影响现状等一系列环境基础调查。
  (2)深入推进一批专项规划编制
  重点在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发展、环保产业发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农村环保等方面组织编制一批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十二五”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3)积极开展环保基础研究
  以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水环境治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为重点,大力开展综合性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以污染物源头控制、总量削减、达标排放为重点,大力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和方法研究。以清洁生产技术、物质循环利用技术和替代技术为重点,大力开展基于循环经济的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以环境质量、环境应急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为重点,加强环境预测、预警、监控、信息化技术研发。“十二五”期间,争取形成一批质量高、实用性强、环境决策导向性好的环保科学研究成果。
  (4)大力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
  大力推广重点污染行业废水达标处理与中水回用技术、江河湖泊生态修复技术、废水脱氮除磷技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禽畜养殖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村污染治理适用技术、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大型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等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
  (5)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制定系列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先进、经济、高效的市场急需的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产品),建立完善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组织实施一批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环保产业园区、企业、高新技术设备和产品,扶持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环保企业。

四、重点项目与投资


  “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推进十一类项目建设,分别是:污染减排项目、水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核与辐射污染防治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环保科技支撑项目等。项目共计120项,规划总投资约507.28亿元。
  (一) 污染减排项目
  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推进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审核。“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34项,总投资约73.28亿元。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23项,总投资约164.78亿元。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让人民呼吸上清洁空气,重点推进烟尘治理和县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4项,总投资约2.44亿元。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
  营造安静生活环境,重点推进快速环道和主要市政道路噪声污染整治、“绿色工地”和“安静小区”创建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3项,总投资约2.65亿元。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
  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重点推进一批生活垃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污泥、病死禽畜、餐厨垃圾等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15项,总投资约58.98亿元。
  (六)辐射污染防治项目
  切实保障辐射安全,重点推进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1项,总投资约0.27亿元。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
  切实保障生态安全,重点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矿区生态修复与重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20项,总投资约165.36亿元。
  (八)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重点推进生态村创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5项,总投资约14.18亿元。
  (九)环境风险防范项目
  切实保障群众健康与环境安全,重点推进市区高污染、高风险企业搬迁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1项,总投资约10亿元。
  (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提高环境监管综合能力,重点推进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环境监察、监测、科研、宣教、信息、核与辐射、环境应急、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9项,总投资约5.14亿元。
  (十一)环保科技支撑项目
  围绕“十二五”环保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同时结合南宁市环境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推进一批专项规划编制、一批环保基础研究项目,推广系列环保先进适用技术,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5项,总投资约10.2亿元。

五、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纲领,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推动实施的规划,也是《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现从组织、资金、法制、技术、社会等方面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提高综合决策水平
  强化政府环境保护意识,建立环保“一岗双责”,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分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主体和管理原则,加强领导、协调、协作,着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明确地方政府要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任的职责,根据各县区产业结构特点合理划分各县区政府在环保工作方面的事权,将“十二五”环保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十二五”环保规划的主要目标指标、任务分解为年度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会商、移送、查处机制,形成规划实施的行政合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制度,每年对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及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分析与总结,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分别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