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广西“首善之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战略决策,是南宁市今后五到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目标,也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中心任务。“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将围绕“生态文明”一条主线,“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三个着力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科技发展”两个支撑面开展各项环保工作(简称“132”任务),力争实现“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
  (一)扎实推进生态系列创城活动,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南宁
  1.规划目标
  以生态系列创城活动为载体和切入点,使南宁市的各项环保工作得到合理统筹和持续加强,“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双品牌形象更加突出,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日趋提高,着力构建“绿扬天下,水秀八方”的绿色宜居生态文明南宁。
  2.重点任务
  (1)提高“中国绿城”建设水平
  做好“树”的文章,提升“中国绿城”品位,构筑更高水平的“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树成林,花成片,植树成景”的城市生态环境。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推进实施《南宁市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重点建设“一核一轴、两环两网、六城多点、三大组团”, 构建起“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林相融、林水相依、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环境体系,把南宁市建成绿树掩映、景色秀丽、生态良好、人居和谐、可持续发展力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家森林城市。在2011年内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力争在2015年底前实现《南宁市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前期目标。

专栏一:南宁市城市森林总体景观格局

“一核”-- 依托南宁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构建城市森林绿岛;

“一轴”-- 构建“右江-邕江-郁江”沿江森林生态景观轴;

“两环”--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在外围构建两条环绕城市的森林生态景观廊道;

“两网”--依托市域范围的道路和自然水系网络,建设森林路网和森林水网;

“六城”--市郊六个县城的绿化、美化;

“多点”--全市乡镇和村屯的绿化、美化;

“三大组团”-- 将全市划分为南部市区(市区规划范围)生态园林景观组团、东部(横县、宾阳县)湿地生态保护及水源涵养林景观组团、西北部(隆安县、武鸣县、马山县、上林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山生态恢复景观组团。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和《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狠抓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筑“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四季花开、花开成片”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争取2012年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建设“中国水城”

专栏二:“中国水城”水系总体结构

“一江”--即邕江,南宁市的母亲河;

“两库”--老口梯级水库和邕宁梯级水库。利用邕江上游老口水库壅水解决南宁市主要内河补水水源,利用下游邕宁梯级水库壅水改善南宁市水环境;

“两渠”--南、北贯城渠。以北贯城渠将老口水库水引至江北片的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朝阳溪、竹排冲、南湖和以南贯城渠将老口水库水引至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良凤江和良庆河,以进行优质补水;

“六环”--南湖环、大相思湖环、五象湖环、凤凰湖环、灵湖环、亭子冲环;

“十八河”--大岸冲、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良凤江、良庆河、楞塘冲、八尺江、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二坑溪、朝阳溪、竹排冲、那平江、四塘江;

“一百湖”--在河网、湖塘水体资源条件良好的地段建设千姿百态的大、中、小湖泊共约100个,并分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其中大湖5个,中湖30个,小湖65个。

做好“水”的文章,塑造“中国水城”新形象。推进实施《南宁“中国水城”建设规划》,通过引水入城、连江通河、扩水成湖等措施,建设“一江、两库、两渠、六环、十八河、一百湖”水系总体结构,着力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循环正常、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水经济繁荣、水安全保证”的目标。“十二五”期间,“中国水城”建设重点围绕 “一江、两库、十八河”开展(包括连通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补水工程等,重点推进两个水利梯级枢纽工程,18个大、中湖及主题公园)。到2015年末,力争实现《南宁“中国水城”建设规划》中期目标,城市水域面积率达到10%。
  (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全面推进实施《南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依托,着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城市新形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把南宁建成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的具有南方环境特色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4)创建国家生态城市
  按照《南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0-2020),围绕六大体系九大类重点工程开展生态市建设。在《南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0-2020)的统一指导下,积极推动各县、各乡镇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巩固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营造市、县、乡镇同创生态城市的良好氛围。争取到2015年底,全市80%的行政村建成生态村,80%的乡镇建成生态乡镇,80%的县达到生态县考核标准,市区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市的验收标准,在广西率先建成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生态市。
  (5)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南宁建设力争在广西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南发[2010]31号),编制并实施《南宁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建设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体现生态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科学高效稳定的能力保障体系,力争实现在广西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
  (6)建设低碳城市
  将低碳发展理念引入城市发展建设中,编制低碳南宁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发展低碳产业、打造低碳建筑、构建低碳交通、推行低碳生活、发展碳汇林业,促进城市发展建立在新能源、新产业和新生活方式的基础上。争取到2015年底,南宁市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基本建立。
  (二)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使南宁市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改造升级,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显著减少并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以污染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初步摸索出适合于南宁市实际的经济与环境双赢发展模式。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
  --COD、NH3-N、SO2、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2245吨、12572吨、48758吨、62049吨以内,达到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要求;
  --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80%以上的建制镇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80%以上的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90%;
  --国控重点源主要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建成运行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要求;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
  3.重点任务
  (1)强化污染减排对结构调整的倒逼传导机制
  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优化发展,建立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相结合的机制,实施“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对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实行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努力改变以传统的资源消耗型产业为主的工业增长方式,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南宁市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大造纸、酒精、制革、化工、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绿色工业化进程,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房地产业和会展业等新兴服务业。
  (2)进一步深化工程减排
  综合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水污染物的协同减排。一是综合推进工业水污染物减排。以制浆造纸、制糖、淀粉、酒精、化工、制革、食品、医药、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突出抓好制糖、淀粉、造纸行业实施新排放标准减排,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15年底,力争使国控重点源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80%以上的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二是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及配套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县、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同步建设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力争在2015年底使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80%以上的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90%以上。三是推进农业面源减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推动农业源减排。开展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制定畜禽养殖及其污染治理规划,控制养殖规模;有计划的对畜禽养殖场和畜牧养殖小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推广清洁养殖方式或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十二五”末力争使全市80%以上的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一是继续加强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对辖区内已投运但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现役燃煤电厂(自备电厂)实施脱硫设施更新改造,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对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效率低下的现役燃煤机组全部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对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现役燃煤机组实行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脱硝效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二是加大非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加快冶金、建材、有色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对现有建材窑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或改用清洁能源。水泥行业以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为改造重点,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新建燃煤锅炉应安装脱硫脱硝设施,规模在35t以上、SO2排放超标的现有燃煤锅炉应实施烟气脱硫,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应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十二五”期间,力争使国控重点源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三是开展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争取在2015年底前,中心城区加油站全部供应国四油品。
  (3)突出抓好管理减排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