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经济发展机遇将促进南宁市经济不断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为南宁市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解决环境问题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2)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从国内看,党中央、国务院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把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主导思想,并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为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从区内看,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确立了“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思路,要求将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富民强桂”的重要着力点,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环境保护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达成共同推进广西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作协议,国家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合作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备忘录等,这些部区合作协议的签署,为我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政策支持。
从市内看,南宁市委、市政府更加坚定“生态立市”战略理念,出台了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加快南宁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生态南宁建设力争在广西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快推进“中国水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列入日程。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的要求已开始融入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生态环保理念在全市逐步牢固树立,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十二五”南宁市环保工作自上而下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在重大综合决策中注重环境因素已成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十二五”环保工作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国传统工业文明的弊端日益凸显,“后金融危机”时代调整路径、态势不确定性较大,消费规模的扩大及其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快速过渡机遇与压力并存,城镇化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使我国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国际贸易、环境履约、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焦点问题突出并导致世界格局发生变化,这些多重危机复合将使得我国环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污染物介质将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由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向工业、生活、农村、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物为主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的复合型转变。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将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社会消费转型、区域发展、气候条件不稳定等方面带来的环境压力。
(1)工业化进程对环境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工业化进程持续加快,预计2015年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将由2010年的26.93%增加到32%。因资源依赖型产业结构特点及结构调整需要较长过程,南宁市化工、建材、造纸、淀粉、酒精、制糖等重污染高排放行业仍将继续快速发展,工业污染负荷不断增加。同时南宁市大力推进“三基地三中心”建设,全面对接广西沿海大工业,大力发展铝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业、与广西沿海石化和钢铁等项目配套的产业,将使得南宁市产业结构重化特征趋于明显,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此外,随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以及工业不断向农村地区转移,环境污染有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将可能对大气、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地环境造成影响,威胁南宁市环境安全。
(2)城镇化进程对环境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将实施“以邕江为轴线,西建东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向南”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大力构建“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镇”的轴线状开放式城镇化发展模式,南宁市的人口总量将不断增长,城镇化进程将不断加快,“十二五”末城镇化率将由2010年的48%提高到58%。这将刺激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城镇环保基础设施需求的不断增大,资源、能源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压力不断增大。
(3)社会消费转型对环境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将继续大幅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引发消费升级,家用小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多,家电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这些所引起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污染及废旧电子电器、电动车污染等将加重。此外,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将刺激餐饮、娱乐业、商贸业的不断发展,由此导致社会生活噪声、餐厨垃圾等污染呈上升趋势。社会消费转型引发的系列新环境问题给南宁市新时期环保工作带来了压力。
(4)区域发展对环境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将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环境污染负荷将有较大的增加。而南宁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的包围中,周边地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将通过大气输送对南宁市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区域交通、物流的发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南宁市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北部湾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增加了南宁市环境保护的难度。此外,我区提出的“全力打造西江亿吨黄金水道”的重大决策,将客观增大南宁市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的强度,邕江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考验。
(5)区域气候条件不稳定对环境的压力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区域气候异常现象频繁出现,给环境造成的压力趋大,气候条件的不稳定也给南宁市的环境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如何做好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防治和预警,将是南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和挑战。
总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南宁市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完全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出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十二五”时期应牢牢把握发展机遇,迎难而上,在扎实巩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成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力争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以“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城市等生态系列创城活动为载体,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科学统筹城乡环保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危害城乡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把南宁市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绿色宜居城市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有力推动南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环境质量要求作为环境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突出生态优先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以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指导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构建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城市发展模式。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发展模式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努力构建源头、生产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处理处置与废物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常规污染控制与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相结合的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各要素、各领域、各区域、各时期的普遍性环境问题,强化可达可控分析,兼顾需求与可能,长远谋划,整体部署。处理好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连续性与阶段性的关系,结合“十二五”阶段特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和焦点问题,集中资源攻关,率先取得突破。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实行分区管理和控制,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落实环境保护的任务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意志,努力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构建政府、企业、公民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新格局。以规划任务落实为基础,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并控制在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常规(传统)因子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障;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基本保持良性循环;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城乡环保工作得到切实统筹,逐步实现区域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力争实现“双品牌双城一区”目标,简称“221”目标(即“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双品牌形象更加突出;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基本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力争率先建成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成为全区环保排头兵,配合实现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中期目标,着力打造“绿扬天下,水秀八方”的绿色宜居生态文明南宁。
(四)规划指标
南宁市“十二五”环保规划指标体系拟分为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环境经济指标、环境管理指标、农村环境保护指标等五类指标,共23项。具体指标见下表2:
表2 南宁市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10年现状
| 201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环境
质量
指标
| 1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市
| %
| 96.24
| ≥96
| 指导性
|
县
| %
| --
| ≥90
|
2
|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指导性
|
3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95.6
| ≥95
| 指导性
|
4
| 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
| %
| 28
| 控制在“十一五”中期水平
| 指导性
|
5
| 声环境质量状况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dB(A)
| 54.4
| <55
| 指导性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 dB(A)
| 69.1
| <70
|
6
| 环境γ辐射剂量率
| Gy·h-1
| --
| 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 指导性
|
7
| 全市森林覆盖率
| %
| 43.65
| ≥46.5
| 指导性
|
8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0.36
| ≥41.5
| 指导性
|
9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20
| ≥20
| 指导性
|
10
| 水域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
| %
| 5.79
| ≥10
| 指导性
|
污染
防治
指标
| 11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COD排放量(污普数据)
| 吨/年
| 135610
| 122245
| 约束性
|
NH3-N排放量(污普数据)
| 吨/年
| 14315
| 12572
| 约束性
|
SO2排放量(污普数据)
| 吨/年
| 45880
| 48758
| 约束性
|
NOX排放量(污普数据)
| 吨/年
| 58070
| 62049
| 约束性
|
12
| 污水集中处理率
| 市区
| %
| 85
| ≥95
| 指导性
|
县城
| %
| 60
| ≥80
|
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建制镇比例
| %
| 10
| ≥80
|
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比例
| %
| 10
| ≥80
|
13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市区
| %
| 100
| 100
| 指导性
|
县城
| %
| 60
| 100
|
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制镇比例
| %
| 10
| ≥80
|
14
| 国控重点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
| 95
| 100
| 指导性
|
15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67
| ≥90
| 指导性
|
16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
| 76
| ≥80
| 指导性
|
17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完成率
| %
| 100
| 100
| 指导性
|
环境
经济
指标
| 18
| 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 %
| 1.98
| ≥3
| 指导性
|
环境
管理
指标
| 19
| 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 市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辐射能力
| --
| 未达标
| 达国家相应标准化建设水平并逐步提升
| 指导性
|
县(区)级环境监察、县级环境监测
| --
| 未达标
| 达国家相应标准化建设水平
| 指导性
|
20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
| --
| 未建成
| 力争建成
| 指导性
|
21
|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
| %
| 80
| 达到国家、自治区建设要求
| 指导性
|
农村环保指标
| 22
|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60
| ≥90
| 指导性
|
23
| 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的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比例
| %
| 50
| ≥80
| 指导性
|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