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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生态南宁系列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生态南宁系列创建活动,国家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生态市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成果。全市6个县均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武鸣县城厢镇濑琶村获国家环保部国家级生态村命名,成为全国第一批24个国家级生态村之一。组织完成生态市和六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生态南宁建设全面铺开。完成创模规划编制并通过环保部专家评审,新一轮的创模工作全面启动。
  (2)污染减排工作显特色、出成绩
  2006年以来,我市始终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推进,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污染减排工作显特色、出成绩:创新水煤浆技术减排,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能减排造福你我》栏目作了报道;率先在全区完成木薯淀粉行业废水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率先成为全国所有制糖企业同时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和一级排放标准的省会城市;率先在全区全面完成城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经国家核定,五年来南宁市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项目119个,减排量6.63万吨,完成二氧化硫(SO2)减排项目89个,减排量1.63万吨,两项约束性减排指标全部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之内,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3)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推进,极大地改善了全市环境质量。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高。每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均达到350天以上,占全年天数比例95%以上。2009年创下近十年来环境空气为优天数历史新高,在全国各省会(首府)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排名中上升到第三位。二是邕江得到休养生息,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境内左江、右江、邕江、郁江、红水河等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主河流邕江总体水环境质量呈明显好转趋势,2008年邕江水质达到二十年来最好水平,2009年、2010年邕江水质持续改善,2010年全市境内主要河流监测的8个断面按全年和水期均值评价十年来首次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三是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共建成城市噪声达标区面积210.98平方公里,噪声达标覆盖率为97.76%。
  (4)生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十一五”期间,结合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以保护邕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主线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保专项行动,加强了对境内五条主要江河流域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南宁市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已实现100%达标。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新增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3个(上林龙山自然保护区、武鸣三十六弄自然保护区、马山弄拉自然保护区),市级1个(那兰鹭鸟自然保护区),面积32399公顷。
  (5)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目前,已形成广西农垦糖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工程、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等一批以制糖、养殖业、化工行业为重点的循环经济生态链;南宁化工股份、凤凰纸业、南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明阳糖厂等19家企业已通过自治区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良圻制糖有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被命名为南宁市环境友好企业。
  (6)环境保护机制体制逐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坚持落实和不断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其考评制度,颁布实施《南宁市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把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内容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之中,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环境法制不断健全,修订颁布实施《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办法》、《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每年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现专项行动常态化。
  (7)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十一五”以来,围绕污染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每年坚持以多种形式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广西环保宣传月”等活动,推行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深化推进“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全市已创建5批绿色学校(幼儿园)和绿色环保社区(小区)、4批绿色环境教育基地,2批环境友好型企业和绿色环保宾馆(酒店)、3批绿色环保医院、1批绿色机关和绿色大学,共有345个单位获得市级命名表彰,152个单位获得自治区级命名表彰,7个单位获得国家级命名表彰。创新环保宣传新模式,在全市聘请了100名环保义务宣传员、100名环保小记者。广泛开展环保行动进社区、学校、街道、乡村等宣传活动。通过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环保的意识。
  (8)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下,南宁市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得到了加强。监管机构不断完善,增加了5个开发区环保分局。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基本建立涵盖市县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增加了5个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环境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实现与南宁市电子政务网全面联网,设计开发了环境综合信息平台。环保宣传教育能力不断提高,建成了广西第一个环境教育馆-南宁市环境教育馆。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有新突破,在全区率先挂牌成立地级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以及与自治区环保厅联合举行了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应急演习。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虽然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南宁市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环保投入相对不足,环保政策法规体系及配套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现有环保监管能力仍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当前的环境状况与群众期望、与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1)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十一五”期间,虽然南宁市主要污染物COD和SO2减排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由于南宁市污染负荷高,排放强度大,且随着减排工作的不断推进,减排潜力日益减小,而随着“十二五”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还会不断加大,南宁市的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2)环境质量仍需持续改善
  目前南宁市绝大多数内河的水质仍属劣Ⅴ类,主要湖泊南湖水质总体仍属中度富营养化,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推进。另外,随着新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灰霾天气影响、机动车尾气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臭氧和光化学污染等)、噪声污染投诉案件日趋增多和市民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农村环境问题备受关注,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农村环境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全市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全面改善。
  (3)环境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南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基础仍然十分薄弱,现有环境应急能力还不足以应对制糖、造纸、酒精、淀粉等行业比重大、排污量大、企业规模小、治理设施简陋等潜在的环境安全问题。此外,近年来珠三角的一些污染产业有逐步向南宁市转移的趋势,这给南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南宁市环境安全保障体系亟待加强。
  (4)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加快完善
  目前工业园区、开发区、乡镇一级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全面推动,建设进度较为滞后。此外,一些现有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也较为滞后,制约着南宁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另外,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餐厨垃圾、禽畜尸体废弃物等相应的处置设施也尚未建设或建成,需进一步加快完善。
  (5)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现有环境管理手段落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南宁市的环保能力与当前环境保护的形势和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环境监管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市县(区)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能力仍然达不到国家相应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中县(区)一级存在的差距较大;环境科研能力建设缺乏有力推动,环保决策的支撑力不足;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管理能力还较为薄弱;环境应急能力还未能适应现代环境风险防范的需要等。
  (6)政策法规体系仍未健全
  南宁市现有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及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未建立,污染减排、环境监管等方面的机制还不完善,未能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7)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筹措渠道不畅,筹措方式不够灵活,与内地和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相比,南宁市在环境保护上的投资能力有限,水系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缺口大。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时期,是转变我区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五年,同时也是南宁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关键时期,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机遇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1)经济发展基本面持续趋好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源供给充裕,劳动力素质改善,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跃上一个新台阶,发展势头锐不可当。
  从区内看,我区进入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明显提高。200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提升为国家战略,2009年制定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广西承担更多使命、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国家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此外,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区“十二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从市内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运行,有利于我市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并壮大城市综合实力;国家赋予我市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定位,有利于我市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三基地三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把以南宁为核心城市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西部重点经济区,有利于我市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获得国家更多的支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桂台经贸合作以及与东部沿海地区经贸交流的深入推进,有利于我市获得更多的外来投资和产业转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桂西资源富集区联动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市首府城市和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国家加快建设大西南出海通道和东南亚出境通道的步伐,有利于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自治区优先发展以南宁市为核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有利于我市发挥优势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自治区全面实施“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战略,有利于我市乘势而上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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