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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应急监测系统建设。一是,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重要干线公路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对重要干线公路、重点客货运输站场、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大型互通式立交桥等的监控。二是,基本建成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的班线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路线、连续驾驶时间等的动态监控,逐步实现对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重点区域的视频监管。三是,加强紧急状态下的水路重点物资运输监控,强化港口作业现场管理,重点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客运码头的动态监管,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四是,积极推进城市客运(换乘)枢纽、公共汽车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六)绿色交通
  1、节能减排
  (1)强化结构性节能减排
  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发挥综合运输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水运等低能耗运输方式,倡导低碳型交通消费模式和出行方式。推进交通能源消费结构优化,鼓励替代能源在营运车船中的应用。
  (2)强化技术性节能减排
  积极采用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车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以及双尾船、新能源动力船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推广应用自重轻、载重量大的运输装备。对营运车船设置能耗和排放限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低标准及老旧车船。鼓励使用天然气动力和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城市公交车,开展混合动力出租汽车试点工作。与2005年相比,力争“十二五”末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8%。
  大力推广隧道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加快发展高能效电力驱动港口装卸设备,推广电能回馈、储能回用等新工艺新技术,推进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技术改造。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
  (3)强化管理性节能减排
  发展先进公路运输组织方式,加强货运组织和运力调配,利用回程运力,降低车辆空驶率。鼓励厢式运输、集装箱运输等专业化运输方式,发挥甩挂运输效率高和减排效果好的优势。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完善道路客运信息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提高客车实载率。推动建立绿色汽车维修体制机制,建立较完善的驾培行业节能减排体系。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鼓励航运企业联合经营,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发展大宗散货专业化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提升船舶营运组织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优化港口机械作业和港内运输组织管理。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及港口企业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广能源合同管理。
  发挥港口、公路枢纽站场在物流发展中的结点作用,引导运输企业向依托港口、公路货运枢纽的物流园区集聚,提高不同运输方式间货物换装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2、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和运输枢纽资源,协调通道内各种运输方式的线位走向和技术标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枢纽节点的有效整合,提高枢纽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优化公路工程建设方案,高效利用线位资源,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鼓励利用旧路改扩建,因地制宜的控制公路建设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对施工临时用地的恢复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中采取改地、造地、复垦等措施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完善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深水深用、合理开发,保障港口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鼓励通过提高等级、改进工艺、更新设备、扩大陆域、完善配套等方式,加强港区技术改造工作,提高港区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提高港区岸线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探索交通运输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模式,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使用交通废弃物(废水)循环利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倡导标准化设计及工厂化预制,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
  加强港口、公路等的生产、生活污水循环利用,大力开展路面材料、施工废料、弃渣、港口疏浚土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程。以工程应用急需的高性能材料、工艺和装备为重点,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冷再生、热再生等循环利用技术和施工工艺。
  3、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
  研究制订生态型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的技术指南,逐步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保护激励机制。优化公路建设路线,合理避绕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生态公益林等生态敏感区,尽量拟合原地形,减少高填深挖,采取水土保持、动物通道设置、植物和湿地保护等有效措施,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港口航道工程的生态保护,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
  结合公路改建,对穿越或靠近生态敏感区且造成一定生态环境影响的已建公路,进行生态修复,主要包括公路阻隔的水文水系连通、湿地生态恢复和重建、动物生境的连通、植被恢复等,有效改善公路路域生态环境功能。
  加强公路、港口等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力争行业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化学需氧量(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逐步重视并开展公路施工期的污染治理,推广应用公路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等环保技术。推进港口污水回用系统建设,在内河水上服务区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加强煤炭、矿石码头的粉尘防治,加强对运量较大、周边居民密集的集装箱作业区的噪声治理,加强远离市区的分散小型港点的垃圾处理。强化对营运车船定期监督、检查和维修,严格控制和减少营运车船的污染排放。全面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对营运船舶强制要求安装污水处理(或储纳)设施和垃圾回收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统领交通建设发展全局
  建立建全综合运输规划体系,统筹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以及各种方式与城市交通之间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有机衔接、安全环保的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网络。
  完善公路网、南宁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黄金水道等交通专项规划体系。在国家公路系统框架下,配合国道网调整工作,结合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南宁市公路网系统的规划工作,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权责分明的公路网系统,争取将我市一些重要县道纳入省道网调整规划;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布局规划批复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启动南宁市新一轮的公路客货运输枢纽建设,构建覆盖面广、功能完备的公路运输枢纽系统;抓住内河水运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完成黄金水道相关规划工作,推动西江经济带系列规划编制和实施,并以国家交通运输部批复的《南宁港总体规划》为依据,开展重要港区和作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工作,更好指导交通建设发展;加强对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的跟踪分析,适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为交通大建设大改革大发展储备更多的项目,以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在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方面的大力支持;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主动与国土、环保等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步伐,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
  继续坚持“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政策,切实做好燃油税费改革后公路交通行业的各项工作,以尽快适应新的资金拨付和管理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化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议区县政府加大对具有国际、区域辐射范围的交通项目以及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对农村客运场站的财政补贴比例。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沿海地区开放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交通运输部补助等国家政策性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南宁市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的区位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高等级公路、西江黄金水道和轨道交通建设。积极推动组建南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高政府在交通投融资中的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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