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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和巩固创文、创卫成果的通知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和巩固创文、创卫成果的通知
(筑司通〔2012〕76号)


各区(市、县)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协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贵阳市取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荣誉的取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部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创文、创卫成果,有效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今年是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巩固年,也是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后,参加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第一年。今年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是对我市文明城市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验,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切实增强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测评迎检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创文、创卫成果。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顾大局、树形象的高度出发,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高度责任,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懈怠、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现象。要切实进一步明确责任、理清思路,按照工作职责,对涉及的目标工作任务采取逐条梳理,特别是对牵头的目标任务,切实查遗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达到目标要求。对配合的工作目标任务,要落实到位,确保达到目标要求。

  二、对司法行政系统抽查和实地考察的目标任务,要整合资源,强化措施,确保制度落实,人员到位。特别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窗口”值班、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和便民措施制度要认真落实,确保服务热线畅通,工作熟练,热情服务。

  三、结合整脏治乱工作,巩固创卫成果。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整脏治乱工作三年目标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履行创卫工作职责,切实巩固创卫成果。

  四、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责,对在巩固创建成果工作中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部门)实行“三改”(整改、督改、限改);对工作不落实,达不到目标要求,给系统在巩固创建成果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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