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全面推进县城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辽县建发〔2012〕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县城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抚顺市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来 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宁文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振东 市建委主任

  成 员:李 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吕长珂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振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松 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学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大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闵怀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继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星火 市建委副主任

  李永芳 市城管局副局长

  金运月 市房产局副局长

  方 亮 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兴伟 市农委副主任

  徐盛涛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玉坤 市林业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