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来源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如有基建借款,则借款金额需按比例扣减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资产应承担的基建借款份额后填列。
本表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16.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表(财决附01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预算指标使用和结转情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市、区级单位均应按要求填报。
17.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财决附02表)。本表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事业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
(1)“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中“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数应在“本年增加”一栏反映。
(2)“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数应在“本年减少”一栏反映。
18.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财决附03表)。本表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专用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
(1)职工福利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中“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应在“本年增加”栏反映。
(2)住房基金:本栏包括事业单位自管住房出租收入、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利息收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支出等住房资金,不包括在“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中核算的由财政预算拨付和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改革资金。
19.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4表)。本表反映单位各类资产价值、数量的增减变动、结存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本表根据单位有关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分析填列,不包括基本建设账的资产。具体填报栏次应严格参照《2011年部门决算编制手册》中相关规定。
20.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5表)本表反映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征缴情况以及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收支情况。根据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实际征缴情况及有关明细账分析填列。
21.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6表)。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人员情况。需要注意的是:
(1)单位人员同时使用两个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开支人员经费的,机构和人员数不得重复填列。机构数应填列在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人员按实际开支基本工资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其他科目不再重复反映。合计行为单位年末实际机构和人员数。
(2)经费自理编制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人数,包括经费自理编制人数和企业化管理编制人数。
(3)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填列单位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行政人员及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