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口径
一、编报范围与填报对象
(一)单位范围:本市2011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发生经常性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的其他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范围。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财政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偿还性资金。
二、报送时间和内容
1.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应于2012年2月3日前将经审核后汇总的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部门决算按部门预算的报送渠道报市财政局相关处室。
2.各区(县)财政局应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经审核后汇总的本地区的部门决算报市财政局国库处。区级单位的部门决算上报时间由各区(县)财政局自定。
3.报送纸质决算报表(A3纸)一式一份,分科目报表可打印至类级科目。本套报表分户录入的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送财政部门的汇总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报表全部采用完全汇总,不得采用其他形式,附电子数据。
4.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一式一份,其电子文档应在决算软件中附加在“上报文档”中,同决算报表数据一并传出。装订顺序按照封面、填报说明、分析报告、正表的顺序装订。
决算填报说明请按规定格式进行填报,同时请预算主管部门做好汇总、整理工作。
决算文字分析材料要求运用文字、图表、数字、结构分析、比率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对本部门的基本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重要变动或特殊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单位应充分利用分析表提供的决算数据增减变动信息,参照分析报告攥写提纲,全面深入分析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增减变动情况、事业发展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重大的款项与国计民生有密切关联的专款等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对部门决算工作提出建议。
请各预算主管部门做好分析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报送财政部门。
三、报送渠道与录入级次
1.部门决算报表应严格按照“一个单位执行一套会计制度、编制一本决算”的原则编制。预算单位按照上述原则编制后,报送预算主管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相关支出处室。
2.对已实行系统经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如工商、技监、税务、药监等其2011年度的决算统一由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报市财政局,其中:区工商、技监、税务、药监等单位收到区、县财政所拨的经费,在财决03表其他收入中的“非本级财政拨款”中单独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