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负责。
(十一)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运动会清理规范工作。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报批程序;要把活动举办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建立活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医疗新政惠于百姓。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拓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采购非中标药品的行为。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此外,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由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深入推进“双评”活动和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工作
围绕纠风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双评”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推动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塑造部门和行业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