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明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有关工作的通知

  注:名额分配时综合考虑以前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市(州)所辖县(市、区、特区)数量。

  附件2:2012年高中“宏志班”学生申报表
  报考学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 生

年 月

 

入 团

时 间

 

户 口

性 质

 

准 考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家庭详

细地址

 

邮 编

 

毕 业

学 校

 

联 系

电 话

 

家 庭

成 员

姓 名

称 谓

从事工作

家 庭

人均纯收入

    

XX元/年

或XX元/月

   
   
   

报 考

承 诺

本人承诺:被“宏志班”录取后,我的学籍档案与“宏志班”承办学校进行绑定,不得转移或变更,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入学后,要努力学习、遵守纪律,不转学、不退学;若违反承诺约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名:    

学校推荐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村(居)

委 会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县级推荐意见

   

 文明办签章 教育局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州)级审核意 见

 

文明办签章 教育局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级审核意见

  

 文明办签章 教育局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报告中央文明办备案情 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