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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明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高中“宏志班”招生信息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学校进行公布,让广大群众、师生知晓资助政策,扩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2、 各地要做到资格审查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确保资助经费用到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文明办(0851-5892869、5893279)
  省教育厅(0851-5285464、5285513)

  附件1:贵州省2012年高中“宏志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承办学校

市(州)

实际招生名额

贵阳

实验三中

贵阳市

12

安顺市

10

六盘水市

8

毕节市

15

黔西南州

5

贵阳市

清华中学

遵义市

11

铜仁市

16

黔东南州

12

黔南州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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