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等八所独立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部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
(黔学位办〔2012〕6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学位[2003]2号)以及《贵州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实施办法(试行)》(黔教高发〔2011〕368号)的精神,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于2012年4月9日至12日,组织评审专家组分别对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八所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部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了实地考察评审。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学校整体及专业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学校办学基本设施实地考察、召开了师生座谈会、深入调研教学单位、查阅支撑材料、随机听课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等,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充分讨论,并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评审意见,认为八所独立学院经过本科专业的建设和努力,已基本具备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部分专业授权点的条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和建议,经我委研究,批准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等八所独立学院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1);104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见附件2)。请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的经费投入,完善办学条件,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保障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并于2012年5月底前将本校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单和修改后的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报我委备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贵州省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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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9
|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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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0
|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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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2
|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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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8
|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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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1
|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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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6
| 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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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7
|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
13653
|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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