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第八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镇远中学进行复查的通知
(黔教办基〔2011〕373号)
各有关市(州、地)教育局:
按照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要对2009年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复查。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安龙一中等五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意见的通知》(黔教办基[2011]24号)要求,还须对镇远中学再次进行复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学校
松桃民族中学、盘县第一中学、务川中学、兴仁一中、习水县第一中学、普安一中、镇远中学。
二、复查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8日,每所学校2天。具体复查时间见附件。专家名单另行通知。
三、复查内容及要求
(一)松桃民族中学等6所第八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新修订下发的《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1年修订稿)》为标准,在全面检查学校近两年来办学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学校对评估当年“评估意见”中存在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根据2011年度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评价。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文通知。
(二)镇远中学:以新评估方案为标准,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学校在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教职工编制等方面进行检查。我厅将根据此次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市(州、地)教育局通知所辖学校根据评估当年的“评估意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及迎检准备工作。
(二)学校如有升类要求,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特区)、市(州、地)教育局同意后向我厅申报,我厅将组织专家在复查同时进行升类评估。升类评估时间为3天。
(三)复查结束后,将对复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落实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或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提出批评和整改要求,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降类直至取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结果也将一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