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1]40号)
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取代原缴存保证金申请》(九华保[2011]1100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已于2011年1月在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保了《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现批准你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