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2. ★号项目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请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合并装订。
三、申请人(单位)承诺
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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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定评价意见
区、县(市)
工业经济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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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认定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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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号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依次与申报材料合并装订;
五、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指标解释
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企业中与技术创新活动及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相关的各种机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组织系统、关系网络,以及保证系统有效运行的制度和机制。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规则系统、创新决策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
技术创新战略:指企业建立明确的技术发展战略和创新战略,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技术中心组织结构:指企业技术中心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技术中心经费投入预算制度:指企业在年度预算中,提取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作为技术中心科技活动经费并实行专户管理的制度。
(一)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除房地产、贸易、投资等以外,销售自己生产的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生产性服务收入总额。(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上一年度工业企业销售自己生产产品所实现的总收入。
(二)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除房地产、贸易、投资等以外,自己生产的产品及工业性服务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即税前利。
(三)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注意:仅限技措技改中用于科技活动部分的支出,不能够包括全部技措技改资金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内部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发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外部支出)。
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内部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和其他支出。
委托外单位开发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四)新产品销售收入: 指报告年度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新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 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 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 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 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两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 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 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 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 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 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 属于产品差异, 不作为新产品统计。在填报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时,注意按合并报表原则进行填报。
(五)新产品利润额:指报告年度企业通过生产销售自己生产的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六)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指报告年度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其反映了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方面的仪器设备的累积存量。在统计时,注意统计范围应该包括整个企业的科研、技术开发仪器设备,不仅仅是企业技术中心。
请填写附表1.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七)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指报告年度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自有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八)企业职工总数: 指报告年度末在册的企业从业人员数。
(九)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指报告年度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十)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十一)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技术中心大学本科和中、高级职称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具有高级、中级职称或尚未获得高级、中级职称但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数。
请填写附表2.技术中心人员信息。
高级职称人数: 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高级职称的人数之和。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
博士人数: 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十二)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统计年度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十三)技术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 指报告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和。
(十四)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指设在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等。
请填写附表3. 企业拥有的其它类型研发机构
(十五)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工作时间(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请填写附表4. 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十六)通过省、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 指经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请填写附表5.通过省、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
(十七)企业全部在研科技项目数: 指报告年度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工作, 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的科技项目数, 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 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 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开发项目数之和。
中长期研发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不少于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对外合作开发的项目数: 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十八)完成科技项目数: 指企业统计年度完成(结题)的科技项目数,包括列入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企业自立项目及其他项目(请注明) 。
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是从项目的技术水平进行统计,包括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领先的项目数。
请填写附表6.完成科技项目信息
(十九)列入国家、省及市级科技项目数:指统计年度列入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等。
请填写附表7.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信息
(二十)被受理的专利申请(含取得的著作权证)数: 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已经获得专利申请号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及取得的著作权证数。
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取得的著作权证数:指软件企业在统计年度取得的软件著作权证。
请填写附表8.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含取得的著作权证)
(二十一)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请填写附表9.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二十二)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指企业在最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请填写附表10.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二十三)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驰(著)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且在有效期内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含国际驰名商标数)及省市著名商标数。
请填写附表11.获得国家、省及市的驰(著)名商标信息
(二十四)企业获得省及市名牌产品数: 指企业拥有且在有效期内的经省、市质量监督管理局评定的名牌产品数。
请填写附表12.获得省及市的名牌产品信息
(二十五)企业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论证数:指企业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OHSAS18000等认证的情况。
请填写附表13.通过国际组织体系论证数
(二十六)企业获国家、省及市科技奖励项目数: 指统计年度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的项目数。
请填写附表14.企业获得国家、省及市级科技奖励项目数
六、各行业加权系数
行业
| 技术开发经费
支出额与产品
销售收入之比
| 新产品销售收入
占企业产品销售
收入的比重
| 新产品利润占
企业产品利润
总额的比重
|
航空
| 0.8
| 0.6
| 0.6
|
电子
| 0.6
| 0.4
| 0.4
|
轻工Ⅰ
| 0.6
| 0.4
| 0.4
|
轻工Ⅱ
| 1.0
| 1.0
| 1.0
|
船舶
| 0.8
| 0.4
| 0.8
|
化工
| 1.2
| 1.0
| 0.8
|
机械
| 1.0
| 0.6
| 0.6
|
医药
| 0.8
| 0.8
| 0.6
|
冶金
| 1.2
| 1.4
| 1.4
|
纺织
| 1.0
| 1.0
| 1.0
|
建材
| 1.0
| 0.8
| 0.6
|
有色
| 1.0
| 1.4
| 1.4
|
铁道
| 1.2
| 0.6
| 0.4
|
石化
| 3.0
| 1.2
| 1.2
|
其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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