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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的通知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中违法违纪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对象应认真填写《重庆市人民好公仆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精练,字数不超过1000字。相关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4份,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办公平台发送邮件。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表彰的“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具有参评“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资格。
  五、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合成立“重庆市人民好公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负责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地  址: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
  联系 人:戴长松 兰云鹏
  电  话:86867337  86867313 86867195
  传  真:86867312  86865770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重庆市人民好公仆推荐审批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重庆市人民好公仆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2寸免冠彩色近照)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身 份证 号 
政 治面 貌 学 历 学 位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公务员工作的年限 
工 作单 位 职 务 
年度考核结果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
     
工 作 简 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组织(干部、人事)、纪检监察机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年  月  日
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 批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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