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6年。
(三)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须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四)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0学时)。
(六)专业考试条件
参加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园林工程专业人员资格高级或一级风景园林师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及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设计或施工金奖个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二)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设计或施工银奖个人排名前二;
(三)全国园林博览会设计或施工金奖或银奖个人排名第一;
(四)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第五条 评审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工作、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条件。
(一)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从事园林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已结题并通过验收,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市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
(2)作为项目主持人参加完成了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3)作为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2项以上的制订工作。
(4)参与推广完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2.从事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