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组织开展
公务员法学习培训,统一干部职工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培训骨干人员,单位干部职工参训率高。
(3)积极开展宣传
公务员法活动,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4)切实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严格进行人员清理,登记人员由党委(党组、党工委)集体研究,报送的登记材料质量高、数据准。
(5)规范公务员职务设置与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严格在职数范围内配备人员,严格按规定办理任职审批手续。
(6)积极开展
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建设,全面清理涉及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认真调研、充分论证、及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的配套政策。
(7)严格执行工资制度,按全市统一部署规范公务员津补贴。
(8)系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认真开展参照管理审核审批工作,科学制定审核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申报资格,从严控制参照范围,无违规审核、弄虚作假现象。
4.在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晋升、奖励、培训、交流、惩戒、申述、仲裁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对加强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获得良好评价和相关奖励表彰。
5.公务员队伍管理规范,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和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近5年来单位职工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
6.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法律,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获得人民群众赞誉和认可。
3.在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中,直接参与“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第
三条所列的各项工作中的一项或几项,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