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食药监餐发〔2012〕145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森工总局卫生局、航运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黑政食安发〔2012〕10号)文件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餐饮服务单位不制、售“地沟油”,不购买和使用“地沟油”或来源不明油脂,不重复使用废弃油脂,规范处置废弃油脂,规范处置餐饮废弃物,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工作计划,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二)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三)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产生、收集和储存、处置行为,严禁回收并重复使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将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交付给有资质的处置单位。
(四)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散装食用油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用油名称、购置日期、经营单位等内容。
(五)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凡发现回收并重复使用废弃油脂、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采购使用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要进行重点调查,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