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严格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和重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严厉查处。
联系人:任洪军,电话:0451-88313092、13836038808。
邮 箱:renhongjun@hljda.net
附件: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定表
2. 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记录表
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4. 医疗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定表
第
检查组
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发证日期: 许可证号: 检查时间: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人: 联系电话:
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制定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一、检查条款结构
本评定表检查项目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企业证照与设施设备,项目编号:1.1-1.3;第二部分:机构与人员,项目编号:2.1-2.3;第三部分:产品资质与制度,项目编号3.1-3.8。检查项目共14项,其中严重缺陷项4项,(带有*号项目),一般缺陷项10项(非带有*号项目)。
二、检查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一)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不符合事实做出描述,如实记录。其中:不适用项:是指由于经营品种的需要和特点而出现的不适用检查的项目。(该项目企业应当说明理由,检查组予以确认)
(二)结果评定:
项 目
| 结 果
|
严重缺陷(项)
| 一般缺陷率
|
0
| ≤2项
| 通过检查
|
0
| ≤4项
| 整改后复查
|
1
| ≤2项
|
0
| >4项
| 不通过检查
|
2
| >0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