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三类污染物防治
(一)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强力推进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并严格进行考核;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转移;全面推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涉重金属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全面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对现有化学品生产、使用及有关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实行企业特征化学污染物排放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对相关企业特征化学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开展二恶英重点排放源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污染物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实施。
(三)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监测体系、申报统计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和支撑体系;进一步深入推进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从源头控制危险废物产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规范整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服务行业,全面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三、认真做好四项工作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等重点流域,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安阳县水冶镇、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等重点区域,涉重金属行业、酒精、橡胶、化肥等重点行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做好“城考”“创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考、创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大“城考”工作现场抽查力度;加大“城考”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省级环保模范城(县)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
落实环境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省、市、县环保部门三级联动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做好会议决议的督办和跟踪,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开展重污染行业环保核查。组织对淀粉、淀粉糖、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环保核查,督促企业对照环保核查细则进行整改,尽早符合环保要求。对未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采取最为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直至通过环保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