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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民办教育专题调研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说明:1.办学类型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培训机构等。
  2.审批管理机关是指各盟市教育局或旗县区教育局。
  3.请各盟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后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传真:0471-2857018,电子邮箱:2210309848@qq.com

  附件2:
  各级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机构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盟市、旗县区

分管民办教育的局领导

职务

办公电话及手机

管理民办教育的部门(机构)名称

部门(机构)

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及手机

×××盟市

 

 

 

 

 

 

 

×××旗

 

 

 

 

 

 

 

×××县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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