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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报到地点:云南财经大学专家楼
  四、培训费用
  全省财政系统师资培训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省财政厅负责。
  参加省级和在昆小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的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费320元(含教材及资料费)。培训期间,可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州市财政局于4月16日前,将本地区报名回执(见附件)以传真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和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各参加培训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以传真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至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如有食宿要求,请在回执上注明。
  培训结束后,成绩合格者给予颁发相关培训证书,并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依据。
  银行、税务等部门需要举办培训班的,可与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联系。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张燕
  电话:0871-3619535、3615983(传真)
  电子邮箱:ynczzhangyan@163.com
  (二)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联系人:刘力、蔡云芳
  联系电话:13987166593、13888530077
  0871-3131126、3138488(传真)
  电子信箱:kj3131126@sohu.com

  附件:云南省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云南省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会计从业资格证号码

是否食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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